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(6日)舉行記者會,交代落實劏房租務管制修例工作。他指,政府原則上接納小組建議,例如「2+2」四年租住權、加租幅度設15%封頂機制等。若在本年度獲通過,預料最快可於今年底或明年初實施。
陳帆指出,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小組已提交報告,政府原則上接納工作小組建議的措施及框架,認為可為劏房客提供合理保障,並會修例實施管制。另外,法例的草擬工作已完成,並將於7月9日將刊憲,7月14日首讀,預計若在草案在今個立法年度獲通過,租管最快可於今年尾或明年初落實。
他又指,建議的租管框架主要包括強制規定劏房業主及租客簽訂租約;為劏房租客有4年的租住權保障;規制續約時的租金加調要參考差估署數據,並以15%為上限;禁止業主向租客濫收水電費。
他指,為了讓更多租客可以受到保障,在草擬草案時已涵蓋各類劏房,包括板間房、天台屋等不同類型的劏房,並強調是次並非將位於工商大廈的非法劏房合法化,在實施租管時,亦不影響相關部門按照現行法例採取執法行動。
他續指,建議的租管框架包括強制要求劏房業主與租客簽定書面租務協議、租客有4年租住權保障、限制業主在續租時租金加幅,以15%為上限,以及禁止劏房業主向租客濫收水電費。另外,當業主要求租客繳付上述公用設施及服務收費時,若共用設施者支付的總和超過繳費單的款項,亦有機會被定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