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公布書面登記電子消費券的方法,將於(今日)28日派發,市民可以選擇在官網上載書面登記表格以供下載,或前往348個指定地點索取表格,表格於7月5日在郵政局或指定銀行分行開始收取。
由6月28日起,市民可以在政府消費券網站下載書面表格,或到各區121間郵政局、20間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、11間社署福利辦事處,以及196間房委會轄下公共屋邨辦事處和客戶服務中心索取表格。
申請人須在表格上填上身份證上的英文姓名、身份證號碼及簽發日期、流動電話號碼及用作收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號碼,並須於「在港居住」要求作出聲明。
7月5日起,市民在可將已簽署的表及及連同身份證副本釘好及對摺,於辦公時間投入郵政局或指定銀行分行內的表格收集箱。
書面登記較遲收款
需耍留意,電子消費券7月4日接受申請,8月14日截止,為期6星期。政府為鼓勵市民使用電子支付,若透過電子登記,最快可以在8月1日獲放第一期消費劵;反之選擇書面登記,第一期消費券(2,000元)一般會於9月1日發放到登記人指定的支付工具帳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