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於《施政報告》提出,提供為期3年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,為輪候公屋超過3年、無領取綜援的基層家庭,派發現金津貼,單身人士可獲1,300元,合資格6人家庭則可領最高的金額3,900元。
是次計劃,申請資格需要為一般公屋申請住戶,即2人或以上的申請住戶,或「高齡單身人士」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,非單身長者申請者不受惠。
房屋署指不接受已居於公營房屋的居民,包括房委會或房協的出租單位租戶或認可住客,以及正領取綜援的人士。
關於如何計算「輪候3年」,房署指,根據申請者提交公屋申請「相應登記日期」起計算,即列於房屋向申請者發出的通知信作準。
津貼金額
津貼金額水平參考綜援,單身人士可獲1,300元,合資格6人家庭則可領最高的金額3,900元。計劃初衷為紓緩住戶壓力,不一定供申請者用予交租。
政府預計,6月底會發出9萬份申請表,即預計有9萬名正輪候公屋逾3年的人合資格。會在每月月底透過銀行轉賬發放津貼,首期最快7月底發放。
房屋署署長王天予指,雖然政府不能控制業主上調租金金額,但希望可以配合租管推行。她指,津貼不列入入息的一部分,而每個人獲派津貼的時間不同,形容計劃浮動,因期間有申請者會上樓,亦會有新的合資格者申領,三年後會檢討計劃。